宾川县检察院发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作用 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
作者:彭志刚 发布时间:2015-04-16 11:03:40 点击率:8
宾川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,在下派平川镇康宁村委会、古底村委会4名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时,就高火险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了重点安排部署。4名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带着重托,认真履行指导员“八大员”职责,积极参与到所派驻村委会的防火工作中,结合当地实际,与村委会共同研究村情民意,制定了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措施。
一是督促中落实责任。成立了村委会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,同各村民小组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,采用粘贴通告、器材广播、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,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。对自然村养牛、养羊放养户登记造册到户宣讲,对憨、聋、痴、哑、精神病“五种人”进行重点监护,层层落实工作责任。向村民发出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倡议书,杜绝野外燃放鞭炮或焚烧纸钱。与单位共同组织青年检察官志愿服务队到古底街、古底中学开展法制宣讲、森林防火知识宣传,积极营造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氛围。
二是参与中进行指导。4名指导员多次到重点路段卡点进行督促,检查上山登记情况。加大巡山检查力度,参与古底至东升线、古底至罗九至康宁线的巡山检查。与县农业局等5家挂钩联系单位深入到李子园村、盘谷村、底么村重要路段卡点进行督查。组织扑火队员开展扑火、自救知识培训,举行扑火器材使用演练,强化自我防范意识,提高森林火险处置能力。